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加盖学生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
2、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生活保障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烈士、牺牲军人亲属)、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子女,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证明材料。
2018年广东财经大学新生入学申请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应提供以下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