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类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同一专业志愿高考总分(排位)高者优先”的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
举例来说,假设有甲、乙两位考生均报考了我校会计学专业,甲考生高考总分530 分,第一专业志愿为会计学专业,而
乙考生高考总分550 分,但他的第二专业志愿为会计学专业,在录取过程中,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530 分的甲考生先于550 分的乙考生被我校会计学专业录取。如果会计学专业在第一专业志愿已经录满,则不会再考虑第二志愿填报会计学专业的乙考生。 因此,在填报专业志愿时,考生应依据自己的分数,并结合我校往年各专业的冷热度情况综合考虑。建议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第一专业志愿至关重要,填报时应当极其慎重,所选专业的热门度应尽量与自己分数相符或略低于预期,切忌盲目冲高;
二、第一至第六专业志愿间应拉开足够的梯度,做到冷热搭配,切忌六个专业志愿都填报相对热门的专业;
三、尽可能将六个专业志愿都填满,并选择一至两个自己可以接受的相对冷门专业保底。同时,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把自己不愿意修读的专业填入不服从调剂专业选项内,避免六个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时被调剂到不喜欢的专业。
八、艺术类专业录取如何进行?
投档至我校的美术类专业广东生源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的按排位先后录取,相同分数且无排位的,按照术科统考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投档至我校的编导专业考生,按文化成绩(排位分)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投档至我校的省外美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占 40,统考(校考)
专业成绩占 60 的比例合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照统考(校考)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九、是否应该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学校按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依次考虑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能被录取,又选择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时,学校将作退档处理;若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我校将会随机分配考生至招生计划未录满的专业(不包括志愿表中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专业和收费较高的专业,如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等);学生入校后有较大机会进行专业二次选择,也可以修读辅修专业,因此建议考生慎重选择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十、完全学分制改革?我校从2016 级本科生(实验班学生除外)起实行完全学分制。完全学分制赋予学生更大的自主选择专业、课程、任课教师和学业进度的权利。同时,完全学分制也为学生提前毕业和中途休学创业提供了可能和机会。
十一、专业二次选择?
面向对象:符合条件的普教本科二年级学生;适用范围: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和工学学科门类下的专业之间互转;艺术学学科门类中设计学类(代码:1305)下的专业之间互转;佛山校区全学段办学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在全学段专业之间互转。
申请时间:每年秋季学期第十周前网上报名申请;
遵循原则:志愿优先,再根据学分绩点择优录取;
人数限制:每个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本年级调整前实际在读人数的 30;当年没有招生的专业不接收学生转入;
成绩要求:学生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的排名须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 40;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专业二次选择:
(一)招生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和国防生等;
(二)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学生;
(三)已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学生;
(四)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异常的学生;
(五)已调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再次调转专业;
(六)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且未解除的学生;
(七)实验区的学生。
十二、辅修专业?
我校普教本科生可以跨学科门类修读主修专业之外的另外一个专业。
申请条件:1、有我校学籍的普教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在校学生;2、申请时累积平均学分绩点达2.3及以上;
申请时间:每年春季学期第四周前进行网上报名;录取原则:累积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录取;
申请专业:1、每位学生只能辅修一个专业,从第三学期开始修读;2、所选专业必须跨学科门类,例如经济学门类的学生辅修管理学门类下的专业;
毕业与授予学位:1、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者,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且达到授予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辅修专业学士学位;2、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者且已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学分达30学分以上(含30学分)者,可以取得辅修专业毕业证书。
十三、入学后创新实验区(基地)与实验班的遴选?
学生入学后可以参加遴选进入创新实验区(基地)学习。
国家级创新实验区(基地)共有2 个,分别是法学专业(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遴选对象为
2018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艺术类专业、佛山校区全学段专业学生除外),其中法学院内部遴选 80,跨学院遴选 20;工商管理专业(创业管理方向)实验区,遴选对象为2018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艺术类专业、佛山校区全学段专业学生除外);
省级创新实验区(基地)共有3 个,分别是国际会计(ACCA)创新实验区,遴选对象为2018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艺术类专业、佛山校区全学段专业学生除外),其中会计学院内部遴选 50,跨学院遴选 50;国际商务专业创新实验区,遴选对象为2018 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艺术类专业、佛山校区全学段专业学生除外),其中经济学院内部遴选人数不低于计划招收人数的 80,跨学院遴选
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人数的 20;新闻学专业(全媒体)
创新实验区,遴选对象为人文与传播学院2018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艺术类专业学生除外)。
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共有1 个,财务管理专业(中外
人才培养实验班)面向全校2018 级全日制本科生(艺术
类专业学生除外),通过面试遴选30 人进入实验班学习,
基本要求:高考英语成绩100 分及以上。具体遴选办法另行公布。
十四、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及名牌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5 个):市场营销、法学、金融学、会计学、财政学;
省级特色专业(11 个):市场营销、法学、金融学、会计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社会工作、旅游管理、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
省级名牌专业(7 个):市场营销、法学、金融学、会计学、财政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2 个):财务管理、
税收学;
省级卓越(艺术)人才培养计划(1 个):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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