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高职单招专项计划录取学生的免费资助政策、管理培养、协议签订和就业等按照《深度贫困县高职(专科)技术技能人才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和《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生免费定向培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已录取考生未签订培养协议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2.通过“9+3”高职单招专项计划取得专科学历的毕业生,由委托定向培养县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推荐到企业和基层一线就业,不占事业编制。
3.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学生在读期间不得调整专业、不得转学。
4.考生参加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2018年广安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免费定向培养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