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我校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招生计划及就业去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录取。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情况,则依次按照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语文、德育、数学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二门科目考试才能参与录取。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20日—26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http://zs.***)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2018年4月20日—4月26日17:00)将退档申请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并经监护人及本人签字、按上指纹传真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或到我校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公示期满后,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招生院校不具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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