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在6月27日前进行政治考察。高考结束后,拟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可登录“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gat.shaanxi.gov.cn)下载打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附件1)(以下简称政治考察表),此表必须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表中基本情况部分由考生本人填写(不得涂改),考生表现情况、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表现情况,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通过网上核查、档案审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政治考察工作,提出政治考察意见并签字,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在考察实施机关负责人处签字并加盖公章。市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对政治考察提出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合格考生的政治考察表密封交考生本人。省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对政治考察情况进行分析,综合作出政治考察结论。
各市、县(区)招办,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要高度重视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认真负责,任何部门不得从中向考生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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