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生专业、计划:2018 年学院普通高考具体招生专业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2. 收费标准: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费[2012]356 号、闽价费[2013]184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榕价费[2014]25 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学生退费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价[2005]费435
号文件)精神,进行学费、住宿费的清退。第四条录取工作
学生退费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价[2005]费435
号文件)精神,进行学费、住宿费的清退。第四条录取工作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除音乐类、美术类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二)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财经类、旅游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制造类、土建类、交通类有职业技能测试要求,请报考我校的考生务必按照2018 年福建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三)录取时,我校面向中职招生的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7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30%。综合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专业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
(四)录取时,我校面向普通高中生的各专业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六)录取结果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查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
(七)我校高职招考新生录取通知书将于2018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结束后发放,
新生入学须知等相关材料将在 2018 年普通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寄出。第五条外语语种要求
考生录取后,学校以英语语种安排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教学。第六条监督机制
高职招考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新生入学须知等相关材料将在 2018 年普通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寄出。第五条外语语种要求
考生录取后,学校以英语语种安排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教学。第六条监督机制
高职招考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18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