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目前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博士研究生不论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还是定向就业,学费标准均定为10000元/生.学年(所列学费标准参闽价费[2013]479号、福大财函[2014]1号文件,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新收费标准为准)。
我校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对于非全日制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一般不安排住宿,如有考生实属有困难可向后勤部门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实际住宿资源情况,尽可能安排住宿。学生住宿费用自理,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制定的相应房源类别的标准缴纳。
2018年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和住宿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