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应在本单位网站上醒目位置开辟专栏,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且在录取工作结束前,同时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处理相关申诉和举报,调查复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耐心解答,及时回复。
(学校申诉电话:监审处22865583,研招办22865506)
2018年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申诉渠道(附件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