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愿的原则,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移至我校。2.需办理户口迁移者按下列要求办理:户口迁移地址为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北大道2号;省外生源的学生需携带个人《户口迁移证》(迁移证项目中如有涂改的需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效。除正常项目外,迁移证备注栏中须用水笔写清以下内容:本人的身高、婚姻状况、宗教信仰、兵役状况、血型、父母亲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配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省内生源的学生不提交《户口迁移证》但需携带个人户口单页及户口首页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3.若公安部门有新的新生户口迁移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2018年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根据闽公综〔2017〕348号文件精神,2018级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