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施行国家助学金政策。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