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经济来源的孤(残)学生及单亲家庭学生,烈士子女。
2.来自贫困地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生活保障线的低保家庭子女,或持有市、县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的家庭子女。
3.父母双方残疾或家庭成员长期患重大疾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家庭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答案来源于:2018年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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