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程序
符合条件且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于3月23日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网址:http://yz.***)“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我校调剂志愿。经我校审查合格后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二)调剂生源要求
调剂复试须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
9.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
10.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