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1、低录取要求
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外,低录取标准可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每门课程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2、择优录取
除四门核心科目外,我校会参考考生其他学习经历,即香港教育局和学校认可、考生本人提供的“学生学习概览”,择优录取。
2018年福建中医药大学免试招收香港地区学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