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察组要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说明与督察,提高工作人员的自律意识,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信力;继续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录取环节的检查和监督作用,保证政策透明、过程公开、结果公正,切实维护好考生的合法权益。
本办法由护理学院负责解释。上述原则若与上级相关录取工作文件规定相冲突,以上级的文件规定为准。
福建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201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