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12]费356号、闽价费[2000]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7]费75号、闽价费[2010]296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2018年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收费、退费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