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20分的政策:
烈士子女(含公安烈士子女)。
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3分的政策: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学与健康学、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创新成果竞赛获一等奖者。2015年1月1日起,获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者,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20分的政策:
烈士子女(含公安烈士子女)。
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3分的政策: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学与健康学、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创新成果竞赛获一等奖者。2015年1月1日起,获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者,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2018年福建省招委会发布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