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元制”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二元制”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院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3.凡在“二元制”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2018年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独招生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