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含院校志愿平行和专业志愿平行)高校,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执行,其中部属及省外本科高校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执行
2018年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含院校志愿平行和专业志愿平行)高校,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执行,其中部属及省外本科高校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执行。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6 08:10:00
解决时间:2018-06-29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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