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18年4月23日-26日内,向本人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时,考生须按照《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须知》)要求,提交《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福建省普通高考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同时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
《登记表》和《申请表》可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中下载,如实填写。
2018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