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定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降低30分;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降低50分。
(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低要求:田径、游泳项目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其他招生项目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
(三)招生计划:二志愿计划11人,优先用于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不足而二志愿有合格考生的运动项目,其中田径(投掷类)2人、田径(跳类)1人、跆拳道3人、击剑2人、跳水1人、水球(非守门员)2人。
(四)录取规则
1.在文化成绩、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在二志愿考生中分招生项目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根据上述规则录取,田径(投掷类)拟录取1人、田径(跳类)拟录取1人、跆拳道拟录取1人、击剑拟录取2人、跳水拟录取1人、水球(非守门员)拟录取1人,田径(跳类)、击剑、跳水这3个项目完生计划。田径(投掷类)缺额1人、跆拳道缺额2人、水球(非守门员)缺额1人,总计缺额4人。经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和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缺额计划按不分运动项目在文化成绩、专项成绩达到我校低录取控制线考生中,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二志愿考生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