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考生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且按我校规定办完相关手续后,正式取得录取资格。《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6月中下旬(以教育部新规定的工作时间为准)以“录取直通车”形式寄出。(EMS快递单号查询<待更新>)
2.考生入学前和入学报到时需办理的手续,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的《入学须知》。如提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福建省外党员考生介绍信抬头填写“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福建省内党员考生介绍信抬头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介绍信转入组织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学院2018级研究生党支部”。省内还需办理党员E家转入手续。
3.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录取检查未通过、未按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调档的考生,将不予寄发《录取通知书》。
4.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拟录取学院网页,了解录取相关动态,跟进相关事项。
其他事项请与拟录取学或我办院联系,我办联系电话:0591-22867434,邮箱:yzb@***.cn。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后续有关事项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