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面向福建省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生源地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生源所在地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负责办理。每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自付。
(二)福建省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面向生源地所在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生源地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生源所在地金融机构负责办理。每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自付。
(三)福建省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当地经办银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以登录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址:http://xszz.fjedu.gov.cn/进行在线申请。福建省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银行和相关手续。
(四)福建师范大学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福建师范大学,账号:,开户银行:建行福州市仓山支行。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联系方式:0591-22867436。
(五)关于生源地贷款详细信息可参阅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文件。
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生源地贷款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