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毕业生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推荐免试生须同时携带学士学位证书,下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仅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在2018年9月29日后),专科毕业生须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发证日期至2018年9月1日,须满2年)。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2.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者,须持有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在报到时出示毕业证书原件者,须出具毕业学校的书面证明(盖校章),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3.新生须在规定日期来校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录取单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复查中发现研究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