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将根据工作进程安排及各学院完生计划情况,对各学院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难以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分配。
(二)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有异议考生的解释工作。
(三)由于全国各招生单位博士生招生考试时间不一致,个别考生可能存在同时报考多个招生单位的情况,各专业应充分了解考生的动态,对已被外单位录取或自愿放弃录取的考生应及时排查、确认,以及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在职考生的调档问题,避免浪费招生指标。对浪费招生指标的学院将核减该学院次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四)请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在复试环节中注意考察推荐2018年博士研究生新生的各类奖助学金人选,重点考察初、复试成绩和品德表现及入学前的突出成绩等情况,确保评选质量。
(五)本通知如与教育部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7日
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