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通过报名审核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开。
(三)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察处电话:021-65642601,邮箱:jiancha@***.cn。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2018年复旦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监督保障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