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对于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录取。
(一)根据考生成绩在全区范围内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占我院2018年招生计划,不需参加2018年6月的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还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首次填报志愿的考生,于2018年1月25日前;征集志愿的考生,于2018年4月20日前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备案,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姓名、考生号、考试成绩、录取专业。考生信息公示无异议,按自治区考试中心关于单独考试招生的工作安排,办理录取手续。
(四)我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招办)的审批结果,待统招录取工作完成后,一同邮寄单独考试招生录取通知书。
(五)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七)我院严禁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生委员会违规录取考生;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和条件的考生;严禁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工作;严禁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任何用以组织生源的费用;对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八、新生学历层次及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一样,属全日制大专学历层次,在毕业文凭、就业派遣、培养费、住宿费和奖(助)学政策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九、录取学生资格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政治、文化、健康及身份等方面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对在报名、面试与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7--8391977
(吕老师) (石老师) (杨老师)
(达老师) (闫老师) (陈老师)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017010
学院单独招生网址:http://www.***
2018年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报考录取学生资格复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