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录取时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美术类具体录取细则如下:
美术类专业录取时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美术类具体录取细则如下:
(1)凡报考本校美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和术科成绩分数线按各省(区)划定的低控制线执行。
(2)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分,将综合分作为投档总分出档的省(区),按照投档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
(3)未按综合分出档的省(区),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学校将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60%+术科统考分数×2.5×40%,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术科统考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术科统考分数仍相同,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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