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我校再次郑重提醒所有考生:自觉守法,诚信考试,切勿作弊!
2018年电子科技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经正式实施,依据相关条款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