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规考生,一经发现,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获得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及单科成绩)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政审、体检合格。
3.入选考生高考后可填报的专业范围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目录为准。
4.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要求按照《电子科技大学2018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要求执行。
5.浙江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对该省市公布的2018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
6.所有信息全部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7.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高校专项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8.如教育主管部门政策进行调整,电子科技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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