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考生名单确定:
按照参加文化课测试总人数的前60%划定文化课测试控制线。在文化课测试合格且专业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在急需项目中分项目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优先确定“优秀”考生名单;再在剩余备选考生中,分项目按文化课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为序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2.公示
通过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的考生名单,将在“阳光高考平台”和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相应的预录取资格,不再签订预录取协议。
3.取得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A志愿。对设置了高水平艺术团单独填报批次的省份以及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上海,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4.对于被认定为“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上海,高考成绩达到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同意,我校即予以录取,录取专业满足前三个专业志愿之一;对于被认定为“优秀”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上海,高考成绩达到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同意,我校即予以录取,录取专业满足第一专业志愿。以上内容与教育部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相关规定有冲突时,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5.取得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的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即成为电子科技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须服从艺术团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演出。
2018年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