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复试总分达到60分才能被录取。
2.学校将同时公示拟录取学院(即调整后的学院名称和代码)和上报教育部学院(即调整前的学院名称和代码,由录取导师对应的调整前学院确定)。已录取的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学籍信息的学院信息为调整前的学院代码和名称。
3.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6月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学校按照考生的实际录取学院和录取学科打印录取通知书并在6月发放,邮寄地址为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考生通信地址。
4.录取类别为定向,不转档案和户口,须签订定向协议,并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将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交“研究生院报到验证处”盖章(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资料下载”,除研招办签字盖章留空外,其他内容均需如实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
2018年电子科技大学第二批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上报录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