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达到注册入学低申请资格线上的考生,严格以考生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二)录取规则:
1.夏季文理类、春季高考考生,在山东省下达的分专业注册入学招生计划内,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2.艺术类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学校不单独安排艺术类专业测试,承认具备专业测试资格的本科院校的同类专业合格成绩(证)。进档考生,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外语语种要求:我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其它语种入学后需改学英语。
4.我校对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设限制。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6.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及新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