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单独招生。其中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须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对应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前)。
退役士兵须为2011年(含)以后入伍并自主就业的山东户籍退役士兵。已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退役士兵,不能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
2.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考生体检情况须符合各专业报考要求。
3.申请免试的考生需为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及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经资格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4.退役士兵参加单独招生报名,首先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核资格,开具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具的《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于3月27日—29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8:00)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无误后再于4月2日—9日参加单独招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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