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 =复试笔试成绩×30%+复试面试成绩×70%,复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
2、加权总成绩 =初试成绩百分制×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者,按照终加权总成绩排序,上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照相关录取政策进行录取和不录取。
2018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语学院港澳台研究生考试复试成绩计算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