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除专职高校教师外,所有被录取的考生需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凡不按规定将档案调入我校的,均被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我校保留在任何阶段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乃至注销其学籍的权利。
4.凡考生不符合我校规定的博士报考条件而进入复试或录取环节的,在任何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考生的复试、录取乃至学籍的权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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