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及五年一贯制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627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校长皇甫世江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1668 山西排名: 20 大同排名: 4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1428 山西排名: 16 大同排名: 3
2018年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