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为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守林、栾永斌
副组长:李国艳、李家宏、王连云、辛宪章
成员:冯凯、姜国静、孟少武、齐迹、王正家、王薇薇、谢尧、王浩、曹永仕、王鑫、宋昌平、孟祥忠、杨连福、马希才、洪运国、刘昌斌、周建共、沙聪颖、田南生、冯国利、宋华清、李戈文负责组织制订方案、报名资格审查、实施命题、考试、核分查分、录取等工作;负责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及仲裁工作。
下设8个工作小组:
资格审查组、服务组、命题组、考务组、核分查分组、录取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
(1)资格审查组
负责人:王浩
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纪检监察处
按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报省招办终审。
(2)服务组
负责人:王浩
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财务处、总务处、教务处
负责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报名考试费管理、考生餐饮安排、考试所需物资等。
(3)命题组
负责人:谢尧
负责部门:教务处、纪检监察处
负责组织相关教师制订考试大纲、选聘命题教师、命题等工作。
(4)考务组
负责人:谢尧
负责部门:教务处、纪检监察处
负责安排考场、选派监考教师、制订考试规则、处理违纪考生等相关工作。
(5)核分查分组
负责人:谢尧、王浩
负责部门: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纪检监察处
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纪检监察处安排人员汇总成绩,由相关人员及负责领导签字后交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查分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负责接待成绩异议考生,由教务处负责分数复核,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负责将分数复核情况告知考生;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负责公布查询电话,查询时间为7月3日9:00—11:00。
(6)录取组
负责人:王浩
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纪检监察处负责录取工作,录取办法按第五条规定执行。
(7)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王正家
负责部门: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
负责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卫及卫生清扫等工作。
(8)纪检监察组
负责人:孟少武
负责部门:纪检监察处
负责资格审查、命题、考试、核分、录取等环节全程监控工作,对单独招生考试全过程进行督促检查。
2.命题与考务说明:依据辽宁省教育厅[2018年]11号文件《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参照辽招考办字[2017]61号文件《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我校制定《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申诉请联系:0411-86402316。
4.招生咨询电话:0411-86402285;0411-86400601-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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