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 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根据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将复试合格人员按拟录取成绩(总成绩)分类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以一
志愿优先为原则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体检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拟录取。
3. 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将在大理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上进行为期10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检查审批,同意后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8年大理学院药学与化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期间将对所有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