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 综合考虑复试考生的体检、政审情况和初试、复试成绩。将复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类排序(一志愿及调剂考生),以一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各占50%。总成绩
=(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3)×50%。
4. 对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复试成绩只要有一门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5. 调剂考生务必在调剂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信息,未在系统中及时确认待录取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2018年大理学院临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成绩评定及权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