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条件
1. 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
2.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3. 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学历、专业背景。
4.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在调入地区(B 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要求。
5.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所申请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所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6. 不接受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
7. 不接受不符合国家相关调剂条件和规定的考生调剂。
(二)调剂规则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
2. 我院在调剂服务系统中收到考生调剂信息后,将根据考生的报考条件、专业背景、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综合因素进行择优筛选,确定同意接
受调剂考生人选,并在“调剂系统”中发出通知。
3. 请考生密切关注“调剂服务系统”,及时查看并确认回复相关信息,如未在系统中及时确认接受调剂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
4. “调剂系统”时间与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同步,调剂满额即关闭系统。
2018年大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