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1)普通高中毕业生:2018年3月2日8:00—4月2日24:00;
(2)中职毕业生:2018年6月1日8:00—6月25日24:00。
2.报名方式:2018年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考生登陆学院官方网站,认真填写《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后提交(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表)。
(2)考生也可以直接到我院招生工作处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8:30—16:00。
3.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我院将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对于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
4.缴纳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考务费120元。
5.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考生于考试当日在我院招生工作处现场领取准考证。
6.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用品自备。
(二)填报志愿
(1)高中毕业生:可填报四个专业志愿,设服从调剂志愿。
(2)中职毕业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不设服从调剂志愿。
(三)命题与考务办法
为组织和管理我院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8〕11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命题与考务细则。具体参看附件。
1.高中毕业生
(1)考核分为“文化课+综合素质与能力”两部分。文化课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英语,各科满分均为15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2)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部分组成。
(3)应用日语、软件技术专业招收日语、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各专业不限制语种,以英语教学为主,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2.中职毕业生
(1)考核分为“文化课+专业综合课+技能测试”三部分。文化课和专业综合课的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英语、数学、专业综合课,其中语文、英语、数学的满分为80分、专业综合课的满分为60分;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为面试+实操,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2)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四部分组成。
考试具体日程安排
测试科目测试方式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招生对象语文、英语笔试4月7日9:00—11:30学院本部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4月7日13:00—15:30学院本部普通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笔试6月30日9:00—10:50学院本部中职类学生专业综合课笔试6月30日11:00—11:30学院本部中职类学生技能测试面试+实操6月30日13:00—15:30学院本部中职类学生
(四)录取办法
1.根据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和招生计划,按比例分别划定低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可获得录取资格。对于录取成绩达到控制线以上,但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低于60分的考生,将取消去录取资格。
2.对于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3.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普通高中生按照英语、素质测试与能力、语文成绩排序录取;中职类考生按照技能测试、专业综合课、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4.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语种为非英语考生,可在其总成绩的基础上增加30分择优录取。
5.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邮寄录取通知书。
(五)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六)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其中报考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专业要求,具体参看我院招生章程。
(七)考生食宿安排
笔试结束后,考生和家长可免费领取考试当日午餐券;学院不提供住宿,考生需在校外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八)录取查询时间、方式及录取备案时间
1.普通高中毕业生可通过学院官方网站查询预录取信息,查询时间为4月25日-5月10日。录取备案时间为4月28日。
2.中职毕业生可通过学院官方网站查询预录取信息,查询时间为7月10日-7月25日。录取备案时间为7月18日。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录取新生按照我院规定时间报道,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
1.凡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不再参加当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
2.按照省厅有关文件规定,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在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3.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统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时可以参加辽宁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就业时可以正常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018年大连新港通关技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