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能源与动力学院研究生复试按一级学科统一划线,在报考专业、领域内,分专业或方向复试并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专业录取。
盘锦校区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在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下设流体机械及工程专业复试线与一级学科相同,但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盘锦校区单独完成,复试办法和复试安排请到盘锦校区网页查询,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能源与动力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等级计算方法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盘锦校区流体机械及工程专业奖学金评定、计算办法由盘锦校区统一规定并执行。
2018年大连理工大学能源学部能源与动力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作为复试参考,需加盖本科院系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用后不退回(校内、校外调剂除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