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者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申请我校:
方式一:参加我校学术夏令营→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
方式二:申报“我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
方式三: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
2.对于选择方式一的申请者,须参加我校学术夏令营并考核结果为A/B档,然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yz.***.cn/tm/)在相关学部(学院、部)、校区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申报我校。
注:若参加我校学术夏令营并考核结果为A/B档的申请者未按照相关学部(学院、部)、校区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申报我校,则申请者夏令营考核成绩与结果作废,各学部(学院、部)、校区可视报名情况对申请者重新进行考核。
3.对于选择方式二的申请者,须于2017年9月20日前在“大连理工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以下简称“我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02.118.65.123:8080/xlygl/tmsgl/default.aspx)中进行申请。通过各学部(学院、部)、校区组织的材料审核后,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根据相关学部(学院、部)、校区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申报我校。
注:若通过“我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审核的申请者未按照相关学部(学院、部)、校区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申报我校,则申请者预报名审核结果作废,各学部(学院、部)、校区可视报名情况对申请者重新进行考核。
4.对于选择方式三的申请者,须于2017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
5.各学部(学院、部)、校区分批次审核“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审核报名申请材料后,在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通过系统在各学部(学院、部)、校区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接受复试通知。
6.各学部(学院、部)、校区分批次组织申请者进行复试,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其拟录取资格,并向拟录取的申请者发拟录取通知,申请者须通过系统在各学部(学院、部)、校区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接受拟录取通知。
7.10月25日前,各学部(学院、部)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并进行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