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定向就业考生
各专业按非定向就业考生的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者,则优先录取初试折合成绩高者。录取后(包括在读期间)非定向就业考生不得更改报考类别,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或学籍资格。
2、定向就业考生
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指标使用情况,按导师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每轮次每个导师录取一名考生,直到招生指标使用完毕为止;若同一导师有多名考生报考,则按照导师决定的考生排名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2018年大连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