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核办法由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计算机应用技术学科分别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如下:
(一)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专业)综合考核办法与评分标准
1、外语水平100分,包含英语口语和听力。考生根据多个主题选择一项进行论述,并回答复试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语水平 100分。
2、专业基础知识100分。具体测试考生具备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的数学方法和基本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察考生进行学术研究的水平和潜质。
3、专业综合能力100分。具体测试考生对相关专业知识的知识理解和灵活运用能力,包括对实际问题的分析、处理能力业基础。
标准: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三个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单项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计算机应用技术学科(专业)综合考核办法与评分标准
综合考核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小组由5名本学科教授组成,其中至少有3名为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过程应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
1、外语水平100分,包含英语口语和听力。考生根据多个主题选择一项进行论述,并回答复试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
2、专业基础知识100分,具体测试考生对计算机学科的数学基础、计算机原理、数据结构、数据库、软件工程、计算机算法等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3、专业综合能力100分,测试考生对拟从事的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中的基础理论和典型相关工作的理解和运用能力。要求考生阐述对拟从事的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了解情况,并论述自己的进一步研究工作计划、预期目标以及可行性。
取考核小组成员所给的平均分作为结果。单项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2018年1月7日
2018年大连海事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申请考核方式招生博士研究生计算机应用技术学科(专业)综合考核办法与评分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