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由院长牵头、纪检监察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具体构成见表1),负责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和领导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对复试结果负责。
表1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构成
组长:徐斌
副组长:丁晓梅
成员:曾罡、吕海宁、赵宏宇、邢文柱、王正良、王延凤、赵彬
2.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对考生成绩负责。
本学院共成立12个复试小组,分别为英语语言学(1-3组)、英语语言文学组、英语笔译(1-5组)、日语语言学组、日语笔译组、俄语语言学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