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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连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第一批调剂生均有按规定享受获评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资格!

2018年大连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第一批调剂生均有按规定享受获评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资格!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05 11:47:00 解决时间:2018-12-25 14:56

满意答案

第一批调剂生均有按规定享受获评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资格! 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关于做好辽宁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2018〕16号)等文件规定,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 一、接收调剂考生条件 接收的调剂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B类地区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到我校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法律(法学)专业不接收本科为非法学专业考生的调剂。本科专业为非法学且第一志愿报考法学硕士(030100)的考生,不能调剂到法律(非法学)专业,也不能调剂到法律(法学)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2.除上述调剂基本条件之外,还应满足各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调剂条件。 二、调剂考生遴选 各学院根据《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按照综合素质好、培养潜力大的原则,提出“建议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政策审核后确定名单,发布调剂考生复试通知。 三、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余额见表1。 表1: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余额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余额

学习方式

001

航海学院

0823Z1

★航海科学与技术

12

全日制

001

航海学院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

51

全日制

002

轮机工程学院

085223

船舶与海洋工程

45

全日制

003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085207

电气工程

7

全日制

00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11

全日制

00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6

全日制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0104

工程力学

3

全日制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2304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7

全日制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

4

全日制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15-19方向)

6

全日制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125600

工程管理

4

全日制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025400

国际商务

12

全日制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085236

工业工程

6

全日制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085239

项目管理

2

全日制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04方向)

7

全日制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24Z2

★救助与打捞工程

1

全日制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5206

动力工程

9

全日制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5223

船舶与海洋工程(11-14方向)

4

全日制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5223

船舶与海洋工程(06-10方向)

13

全日制

00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71011

生物物理学

3

全日制

00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29

环境工程

29

全日制

009

法学院

030100

法学(02方向)

3

全日制

009

法学院

030100

法学(04方向)

3

全日制

009

法学院

030100

法学(05方向)

1

全日制

009

法学院

030100

法学(06方向)

2

全日制

009

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10

非全日制

010

外国语学院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3

全日制

010

外国语学院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方向)

2

全日制

010

外国语学院

055105

日语笔译

5

全日制

013

理学院

070200

物理学

1

全日制

014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MBA)

28

全日制

014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MPA)

16

全日制

014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MBA)

107

非全日制

014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MPA)

42

非全日制

015

交通通信信息研究生教育中心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1

全日制

016

水运科学研究生教育中心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1

全日制

018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20-22方向)

31

全日制

018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

120200

工商管理(05-07方向)

7

全日制

四、调剂和复试录取程序 1.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所有校内(包括校内调剂)和校外考生须在2018年3月23日0点-23日18:00点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n或http://yz.***)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网”)填报调剂申请。 2.2018年3月24日12点前学校将在“调剂网”陆续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3月24日18点前通过“调剂网”点击“接收此通知”,确认参加复试。如果未在3月24日18点前点击“接收此通知”,则被视为放弃该志愿的本次调剂复试资格。如果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接到复试通知,说明该考生不能获得第一批调剂复试资格。 3.调剂考生复试通知发放大数量不超过招生计划余额的3倍。 4.获得复试资格的第一批调剂考生和第一志愿考生同时复试,复试办法和日程安排见《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5.复试合格并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学校在“调剂网”上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到“待录取通知”20小时内,登陆“调剂网”点击“接收待录取”,否则自动失去待录取资格,空出名额根据通过面试的调剂生总成绩排名递补录取。 6.如果遇到“调剂网”出现网络异常等突发情况,学校会适当顺延时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grs.***.cn)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网址:http://www.***.cn/zsjy/yjszs.htm)发布相关通知。 五、注意事项 1.调剂考生可选用调入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复试笔试科目,也可申请我校招生章程上公布的其它相近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复试笔试科目。 所有调剂考生均需填写《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考生复试科目确认表》(附表1),接到复试通知的第一批调剂生须在3月25日上午8:30前将该表发送至调入学院联系人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表2。 2.奖学金确定原则见《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3.如第一次调剂复试后,单列招生计划的同一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或研究方向未完生计划,学校将根据实际,确定后续调剂工作程序。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发布的通知。 4.MBA、MPA调剂和复试工作日程、安排等事宜见《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邮箱:yanzhaoban@***.cn。 附表1: 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考生复试科目确认表 申请调剂学院名称: 申请调剂学科(专业)/类别(领域)代码: 申请调剂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名称:

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

复试科目代码

复试科目名称

 

 

 

 

附表2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航海学院

赵老师

0411-84723953

zbg87@***.cn

轮机工程学院

张老师

0411-84723572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宋老师

0411-84727500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肖老师

0411-84726912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高老师

0411-84729330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朱老师

0411-84725898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王老师

0411-8472961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杨老师

0411-84724349

法学院(法学硕士)

郝老师

0411-84725210

法学院(法律硕士)

宋老师

0411-84723265

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老师

0411-84728926

外国语学院

赵老师

0411-84724490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杨老师

0411-84729550

理学院

崔老师

0411-84729207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杨老师

0411-84723313

dlmu_zyxw@***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

贾老师

0411-84728856

cict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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