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由院长牵头、纪检监察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具体构成见表1),负责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和领导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对复试结果负责。
表1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构成
组长:秦龙(教授)
副组长:于霞(教授)
成员:曲建武(教授)、薛忠义(教授)、邢文利(教授)
2.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对考生成绩负责。
本学院共成立3个复试小组,分别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一小组)、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二小组)、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三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