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接收申请者报名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核,准考名单将在资格审核后发给各学院。
各学院负责于5月11日前电话通知考生5月13日下午的复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同时报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
请各学院于复试前到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领取复试记录单,按照《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办法》(附件3)开展复试工作。复试结束2日内,将信息填写完整后报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
复试需全程录音、录像,学院负责留存音频、视频材料1年,并在复试结束后5日内将副本送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供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处抽查。
2018年大连海事大学开展以申请考核第二批和普通招考方式博士研究生如有疑问,与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9493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