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负责接收申请者报名材料,并组织进行报名材料审核,报名材料审核结果满分100分。3月26日前完成综合考核工作,包括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三个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单项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2.各学院需制定2018年“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第一批“申请-考核”工作已报送过的学院,可不重复报送)。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和程序、通过标准;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考核的具体要求等。
3.综合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由各学院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各学院应根据“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综合考核工作,在综合考核工作结束后,将以下材料报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
(1)考生报名材料。
(2)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考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
2018年大连海事大学开展以申请考核第二批和普通招考方式博士研究生如有疑问,与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9493类似问题答案